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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阳县出台“林长+检察长”联动机制助力“千里运河最美县”建设

来源:搜狐号-信息新报    时间:2023-04-26 16:56:31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泗阳县出台“林长+检察长”联动机制助力“千里运河最美县”建设

为深入推进林长制,筑牢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思想,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及“林长+检察长”三方联动机制,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、检察院出台《泗阳县生态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及“林长+检察长”三方联动机制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方法》”)。

创新方式方法,引领工作推进。为进一步改变过去生态损害赔偿——磋商金额收缴至国库、再对被损害地块进行修复的传统方式。泗阳县林长办积极与县生态环境局、县检察院沟通,探索“损害赔偿+补植复绿”修复性司法新模式,促进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,建立生态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及“林长+检察长”三方联动机制,拓宽“生态补偿”之路,此举更能让违法企业切身体会到环境修复的困难,这一措施是破解“企业污染、群众受害、政府买单”难题的有效手段,让企业通过“补植复绿”的方式进行生态损害赔偿,推动固碳增汇并举,助力泗阳县生态环境建设。

多方协同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《方法》建立“损害赔偿+补植复绿”联席制度,成立领导小组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联系相关乡镇,初步确定补植复绿地块;同时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实地进行技术指导。县生态环境局确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单位、联系有资质单位对补植复绿资金进行测算,督促企业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。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,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,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参与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,形成共同守护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。每年3-4月份,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,开展“补植复绿”异地替代修复工作。由属地制定补植复绿具体实施方案,报联席领导小组,由联席成员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,确保补植一片、成活一片、复绿一片。

践行生态理念,树立保护意识。深入践行双碳目标,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创新绿色碳汇林业发展模式,号召企业为泗阳县植树造林注入新能量,通过植树方式,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实现零排放,促进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,推动固碳增汇并举。通过现身说法,在充分体现法律震慑力的同时,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教育导向,从而达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,形成了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合力,提升泗阳县整体森林资源质效,助力 “千里运河最美县”建设,为中国式现代化泗阳新实践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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